这里我们可以看到,a对象上并没有constructor属性,但是为什么a.constructor为什么输出是A()?
疑惑是前进的动力,不着急,我们先看JS MDN对其的定义:
简单翻译一下:返回一个指向创建对象的构造器函数
我们再仔细看了MDN的标题:
嗯哼~原来constructor是prototype的属性,而且它指向函数自身,那由这个函数new 出来的“实例”对象上的constructor是哪里来的呢?
我们展开a的属性列表:
JS设计者为这些“实例”对象设置了__proto__属性,它指向函数的prototype属性,所以说,我们要找a的constructor,在a本身没找到,就会去a.proto 上去找,a.__proto__就是A.prototype,它是有constructor属性的,就是A()。
原型链呢?不着急,我们继续往下看。
我们发现,A.prototype属性指向A()这个内存地址,我们应该也可以手动改变它的指向吧?如果我们把一个函数的prototype属性指向另一个函数的“实例”,不就可以用另一个函数prototype上定义的属性和方法了嘛?哈哈我们试试看
b指向的并不是B(),说好的指向创建z的自己的构造器函数呢?
我们创建了一个B函数,然后把B()的prototype指向A()的“实例”a, 我们输出b.constructor的时候,b本身没有constructor属性,所以沿着其__proto__试图在B()的prototype上寻找,但是B.prototype被我们重定向到了a,原本的内存地址不复存在,B.prototype.constructor自然也就不存在了,这个时候只好在a的__proto__上寻找constructor,a为A()new出来的“实例”,而且A.prototype没有被改变,自然在它身上找到了constructor属性,显示为A(),所以我们看到的b.constructor的结果才是A()
通过以上例子,其实我们可以感受到,通过原型一环扣一环地向的追溯,一个对象可以继承两层三层甚至无线层函数对象上面的方法(直到Object.prototype,为null),这就是原型链原型链的本质就是为了继承和资源共享,这也是JS设计者的初衷
题外话:如果在改变prototype后,没有手动把b的constructor指向B(),就会造成继承链的紊乱(b明明是用构造函数B()生成的),因此我们必须手动纠正,将B.prototype对象的constructor值改为B。
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,编程时务必要遵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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